央廣網北京1月7日消息(記者杜希萌 李贏)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廣播電視節目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廣播電視從業人員表示,將做好貫徹執行,在推廣普及普通話方面起到帶頭示範作用。
  通知要求,播音員主持人除節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標準普通話,避免濫用生造詞語和不規範網絡用語,不夾雜不必要的外文。中央電臺著名播音員方明指出,用標準、規範的普通話播音不僅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也是廣大聽眾觀眾的需要。
  方明:播音員主持人應做推廣普及普通話的正面典範。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姚喜雙認為,現在網絡語言,外來詞語都大量涌現了,規範的播音用語對於我們規範的傳達一個信息,傳達我們的中國的一個好聲音,都是有好處的。”
  姚雙喜:推廣普通話,媒體的榜樣作用很重要,比如說有孩子說,老師,電視臺主持人都是這麼念的,所以我要這麼念。
  通知發出後,各地廣電臺、衛視將第一時間將通知要求傳達到所有主持人。上海廣播電視臺正在研究將規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天津廣播電視臺決定對外購節目和外請主持人加強審查和引導。湖南衛視負責人表示,《快樂大本營》《天天向上》等青少年中影響較大的品牌節目,要為形成良好的語言環境積極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
  浙江省廣播電視集團副總編輯董傳亮:總局出台這個通知是很有必要的,我們一定會嚴格執行的,下一步還要進一步培訓,制定更加完善的考核標準。  (原標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廣播電視規範使用語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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