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校周天勇教授在漢建議
  本報訊(見習記者耿尕卓瑪)昨日,在市委組織部舉辦的2014年第一期武漢幹部教育“名家講壇”上,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教授認為,目前國內房價收入比趨高,房產稅的開徵應區分消費型房產與投資型房產。
  據統計,今年2月,全國100個城市(新建)住宅平均價格為10960元/平方米,全國(縣城以上)均價8600元,2013年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周天勇認為,根據國際合理房價收入比,全國的合理房價應為4493元,依照目前房價,8-9年可買一套130平方米家庭住房,在消費經濟意義而言屬破產。“因為這意味著,沒有其他資金很難有能力買房。”
  他表示,房價收入比在國外許多國家約為3-5,而在我國城鎮居民是8-9。“一些農民工的房價收入比更高,達到14-15。“在中國城鎮,應當按照合理房價收入比的房屋價值徵稅,才能為居民接受。”
  “開徵房產稅一定要區分消費型房產和投資型房產。”他認為,消費型房產即使價格趨高,但居民只有一套並居住使用時,並不能變現為市價水平的價值性財富。“只有將住房出售、出租,或者持多套住房時,才能表現為價值性質的財富。”周天勇建議,消費型房產按老百姓能承受的合理價格徵稅,如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可買一套房,那麼就按5年的收入總和徵房地產稅。如是投資型房產,就按照市價征收。
  上月,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稱,重慶、上海的房產稅試點已失敗。但周天勇認為,應儘快開徵房產稅,但要用房產稅或者房產交易稅來替代土地出讓金,把土地出讓金廢除,從而避免地方政府的賣地和房地產化衝動。“土地出讓金是不可持續的,房產稅是持續的,二者征收對象不同。”
  他強調,逐步開徵房地產稅的同時,一定要廢除土地出讓金,不能兩頭都收。“開徵房地產稅後,要對過去收得較高的土地出讓金進行退稅,並對低收入的人進行減免。”  (原標題:儘快開徵房產稅 廢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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